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象山港支行建设项目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
******街道象山港路888号
******有限公司象山港支行建设项目整幢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最终提出鉴定结论、提交鉴定报告等鉴定成果
工期要求: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15天内,供应商提交最终鉴定成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相关部门要求。
最高限价:4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格要求,并纳入象山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
2、至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成交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提供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预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发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缴款凭证;
3、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请勿个人汇款)
******银行跨行转账(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
******银行西门支行
******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同提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新华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4楼
项目联系人:程立波、徐康
电话:******
******有限公司象山港支行建设项目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服务
******街道象山港路888号
******有限公司象山港支行建设项目整幢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与抗震鉴定,最终提出鉴定结论、提交鉴定报告等鉴定成果
工期要求: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15天内,供应商提交最终鉴定成果,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相关部门要求。
最高限价:40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格要求,并纳入象山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
2、至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成交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提供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预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发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缴款凭证;
3、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请勿个人汇款)
******银行跨行转账(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
******银行西门支行
******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同提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新华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4楼
项目联系人:程立波、徐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