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供应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公示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 至2025年1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有限公司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五楼512室
联系人:邵榆晶
电话:0574-******、******
2、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总价最高限价 |
1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30日历天 | 294730元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供应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公示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 至2025年1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有限公司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五楼512室
联系人:邵榆晶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