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开商[2023]37号)和《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甬进商展[2018]16号)文件规定,在企业自主申报基础上,2023年度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补贴已经审核通过,现将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或面谈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2日
******有限公司
电话:0574—******
附件:2023年度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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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5日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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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宁波进口商品市场专项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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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