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线路西起宁波西枢纽站,经古林、集士港、高桥、三江口、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全长39.6km,均为地下线。6号线一期工程设站24座,其中换乘站13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是南北方向的市区线,线路南起东钱湖地区,穿越邱隘镇、东部新城、老外滩、湾头、庄桥、镇海新城,最终到达俞范组团。线路全长约39.5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全长23.3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8号线一期工程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通道X光机(大)、通道X光机(小)、安检点交换机、手持金属探测器、防爆罐、台式液体检测仪、辅助设备(含插排、腰挂式扩音器、安检物品放置筐、工作椅、安检一体柜)、便携式安检隔离栅,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
2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2月28日,每批次合同设备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0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安检设备采购
3.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通道X光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产品(通道X光机)制造商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应包含III类及以上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2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3日09时45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董梦超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姜春辉、金明凤、鲍顺翱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