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2026年机动车辆保险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有限公司2025-2026年机动车辆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含十号线公司和十二号线公司)2025-2026年的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预计22个月。
2.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保监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资格【分支机构投标时,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法人单位授权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2日 9:00 时至2025年02月07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7日16时00分。
4.5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18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技术及资信标中。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施琪嵘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10楼1012室(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宇、於苏妙、王锦、屠世侠
电 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