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产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及第五章 评标办法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0 10:30:00,更正为:2024-11-26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20 10:30:00,更正为:2024-11-26 10:30:00。
1、更正位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
原招标文件内容:二、评审因素【1.实施方案;2.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注:以上方案要求不作为实质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因素,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具体评审标准详见“评分标准”表。】
更正为:二、评审因素【1.技术服务要求;2.类似业绩。】
2、更正位置: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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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70.00分 报价得分3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技术服务要求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11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48条; (1)标注“▲”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总数量)*20分; (2)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20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1.”“2.”“3.”…)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印刷资料或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
40.00 |
客观 |
技术要求应答表 其他资料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 (1)质量保障措施; (2)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3)安装、调试方案; (4)配合采购人验收方案; 上述4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2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
16.00 |
主观 |
其他资料 |
|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包括: (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技术响应方式、售后应急服务方案等;(2)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流程、培训教材等;上述2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利于项目实施的任意一种情形)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2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 |
8.00 |
主观 |
其他资料 |
|
类似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00 |
客观 |
其他资料 |
|
价格分 |
价格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30。 |
30.00 |
客观 |
报价表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70.00分 报价得分3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标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评审 |
技术服务要求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11条;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48条; (1)标注“▲”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标注“▲”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总数量)*44分; (2)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招标文件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18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1.”“2.”“3.”…)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印刷资料或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
62.00 |
客观 |
技术要求应答表 其他资料 |
类似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含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00 |
客观 |
其他资料 |
|
价格分 |
价格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30。 |
30.00 |
客观 |
报价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5179[2024]06014;
******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
最高限价:280,000.00元;单价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环球中心N5栋20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28-******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2.执行团队:叶明花,马婷
电话:******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