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春江花城电梯维保服务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春江花城电梯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春江花城
2.2招标范围:春江花城电梯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3最高投标限价:480000元;其中电梯维保服务费和电梯保险费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元(含增值税6%);电梯电梯维修配件费最高限价:人民币230000元(含增值税13%)。
2.4服务期限:1年。
2.5标段划分: 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修理,且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维保的电梯类别)。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成员说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至2025年4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
邮编:3158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系人:钟波达、卢赞、张杰、陆柯妤、唐涛、李天宇、吴强、张珠芳
电话:0574-******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