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杭州湾水司宣传视频制作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团杭州湾水司宣传视频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
一 | 宣传视频制作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 5600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9:00至2024年12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金工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 系 人:曹景恺、缑子末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电子邮件:******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曹景恺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