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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宾馆一期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新芝宾馆一期亮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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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芝宾馆一期亮化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15号

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元;招标控制价(不含9%增值税):******.96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

招标范围:新芝宾馆一期亮化提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及以上的室外建筑物亮化工程或室外建筑物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室外建筑物亮化工程或室外建筑物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室外建筑物亮化工程或室外建筑物泛光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另须提供体现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31900至202544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注: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5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46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48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有限公司(******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5楼

联系人:

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幢10楼

联系人:李天宇、唐涛、吴强卢赞、钟波达

电话:0574-******

传真:0574-******

电子邮件:******01@qq.com

 

招标监管单位:******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老师

电话:0574-******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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