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市财政补助,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94.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13.91万元。
建设规模:以后西河与桑家河交汇处现状明楼北区生态补水管道为起点,沿桑家河河底往东敷设DN1000mm 再生水管道至沧海路西侧后往北,沿曙光北路往东敷设DN1000mm 再生水管道至世纪大道后往南,沿世纪大道敷设DN1000mm 再生水管道,最终接入世纪大道管廊工作井中,管道全长约1.5km。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2.2招标范围: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福明净化水厂再生水输配系统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13.91万元。
2.3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详见施工合同,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9:00 至2025年2月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2月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2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世贸日湖中心1号楼8楼
联系人:严锋、王旭睿、郑灵
联系电话:0574-******
异议联系人: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