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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WZFCG24129)宁波前湾新区12345政务服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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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19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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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波前湾新区12345政务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本单位账号后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ZFCG24129

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12345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15000

最高限价(元):815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5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以现有的12345政务热线中心的工作流程为基础,借鉴其他县市区的先进管理经验,依托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升工作效率,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的工作模式。在宁波前湾新区社会治理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群众诉求中重大紧急突发信息的报送和处置,并跟踪处理结果,负责处理市民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等12345、办信、网信业务服务事项,负责登记、交办、催办、答复、回访、督办、核实有关12345、办信、网信业务件。

备注:详细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三楼328室)/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三楼328室)/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磋商。(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海通路999号西幢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缪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鲁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服务中心三楼

传真:/

联系人:梅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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