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摄影摄像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入围供应商项目院内议标结果公示
******医院摄影摄像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入围供应商项目院内议标,以院内议标方式,通过采购小组综合评定,以下供应商入选:
序号 | 入选单位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眼科医院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599号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4-******
******医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