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利用钢铁工业炉窑协同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协和码头改建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预处理地点:宁钢五丰塘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协同处置地点:宁钢炼钢厂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在现有预处理4500t/a废铁质容器的基础上,通过延长预处理的生产时间即可将预处理能力增加至6000t/a(目前预处理生产时间为每天8h,本次将生产时间延长2h至每天10h),每年新增处理废铁质包装容器1500t。新增的废铁质容器同样送至宁钢3座180t转炉进行协同处置。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将一期已建的3#3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改建为1个1万吨级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装卸货种为现有一期工程已批的25种货种(不涉及硫磺),吞吐货种依托现有一期已建储罐;对原协和三线码头6#泊位改建为1个5千总吨液化烃泊位,装卸货种为1,3-丁二烯、丙烷及丁烷(所有异构体)。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络及张贴公示、报纸刊登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络及张贴公示、报纸刊登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项目预处理厂区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所在园区一套埋地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再依托宁钢五丰塘焦化厂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协同处置厂区转炉系统无生产性废水。2.废气:本项目预处理厂区废气主要为废铁质容器预处理系统废气,通过在仓库内部、原料仓库、残液清理区、压块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设置吸风口和引风装置,对车间进行整体抽风,经2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协同处置厂区废气影响主要体现在二次烟气中,宁钢炼钢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烟气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3.固废:项目预处理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残渣/残液、废抹布/废手套、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废托盘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协同处置厂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转炉炉渣、各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分类,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等环节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标准和规范要求。企业应按省有关文件要求安装物联网监控设备,并与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联网,各类固废转移应按相关要求实施转移联单制度。4、环境风险:预处理厂区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甲苯、二甲苯、丁醇、醋酸丁酯、矿物油类等,主要的环境风险在于燃爆事故,预处理厂区在厂房外东南角的地下设有一个96m3的事故应急池,可容纳事故废水。协同处置厂区均利用宁钢炼钢厂现有设备与场地,厂区建有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并设有6602.72m3的事故应急收集系统,纳入宁钢炼钢厂风险管控。企业应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对照关于环保设施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涉及的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5.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土壤环境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数据中,钠、氯化物、氨氮、总硬度、锰、溶解性固体、耗氧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石油类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其余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企业对全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均按要求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控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施工水环境保护:(1)施工技术和设备须先进,并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挖泥进度,尽量减少开挖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禁止超挖;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在疏浚作业期间进行跟踪监测。(2)施工机械、设备等维修保养产生的机修油污水,预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不外排,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机舱油污水以及生活污水收集后送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施工废渣处置:码头工程疏浚量16.5万方,所有疏浚淤泥外抛至倾倒区,建设单位在施工前须完成抛泥证的申报,在取得抛泥证之前,本工程的疏浚土不得向倾倒区抛泥。3、施工期生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桩基、港池疏浚等水下施工作业应尽可能避开鱼类产卵期,减少工程疏浚对渔业的影响,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规定,通过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并对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二、营运期1、废水(1)项目装卸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洗罐废水收集经一期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入柴桥净化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CODCr、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限值要求。(2)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由自备集污舱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2、废气项目储罐呼吸废气、装船和装车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其中汽油、石脑油、喷气燃料先经油气回收装置预处理)送至CEB直燃焚烧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整体抽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建立密封管理制度,并实施泄漏检测修复(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3、固废(1)本项目产生废吸油毡、废海绵头、废回丝、废防护手套、废收发球、废油漆桶等,产生量约1.1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贮存依托一期库区现有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30m2。(2)日常维护疏浚******管理局提出倾废申请,在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后方可将疏浚物运至指定的倾废区倾倒处置。4、风险防范项目风险主要是海上船舶溢油及化学品泄露,配备围油栏等溢油应急设备、码头泄露事故人员防护、堵漏、控制及处置相应措施;落实各类风险防范对策措施、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应急预案、区域风险应急联防联控等有关措施前提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事故水收集依托一期库区现有事故池(总容积1500m3),能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的需要。对照省市关于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司须对项目涉及的油气回收装置、CEB焚烧装置、污水处理等重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公告时间: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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