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6.6.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更改为:
6.6.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其中⑦其他形式为: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企业或三明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二、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保修期为2年。
三、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四、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五、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各投标人均已收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附件:[E************001001]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SMC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