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名称: | 浙江信产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信息通信技术(个代业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 |
标包内容说明: | 浙江信产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信息通信技术(个代业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信产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信息通信技术(个代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评审办法、商务规范书需增加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为浙江信产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信息通信技术(个代业务)外包项目的采购,拟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65万元(含税)。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2)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年。 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 1.5付款方式:按月按实结算支付。 1.6合同类型:签订总价合同。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5万元(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本次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4.应答文件的递交
采购人:******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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