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海曙区公共卫生中心业务用房新建项目》竣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曙区公共卫生中心业务用房新建项目
******控制中心
建设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76m2,总建筑面积约27329.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487.1******控制中******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备用房。目前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实验室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①选购了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基础避震垫;②布局合理,生活水泵房等设备用房独立设置,布置于地下室;③禁止大声喧哗,车辆限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调试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22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控制中心
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求精路728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