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作统一答复,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1项)
1、控制价文件附件已上传,控制价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
二、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相同内容同步调整,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