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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杭政储出【2019】27号地块商业商务、住宅兼容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杭州江河汇汇东区块 暂命名)(三期)交通设施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的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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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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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9】27号地块商业商务、住宅兼容地下公共停车场项目(杭州江河汇汇东区块 暂命名)(三期)交通设施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码:GKXJ******2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项目概况

1.分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交通标线、道路引导牌、隔离护栏等项目施工。具体详见附件。

2.工期:5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七、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最高含税总价限价295646.42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均无效。

八、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交通设施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 ;经交警部门验收合格且办理完成移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0% ;最终通过财政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十、服务要求:

(一)工程前期

1.报价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严格遵守本合同内的各项约定,同时必须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2.施工用水用电由报价人自行解决。

3.报价人应全力协助发包人办理本合同施工相关的证件、批文、手续等文件,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施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其他进场施工单位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影响区域内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4.报价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其装卸、仓储等相关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二)工程期间

1.施工过程中及现场的安全责任由报价人承担。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报价人原因造成伤亡或伤害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事故均由报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报价人必须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各类会议。

3.报价人应依法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义务,提供符合国家规范和施工所在地区工程建设标准的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环境,以保证各相关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托的检测单位、监理人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等检查工作的开展。

4.报价人必须保证各项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的同步性,做好各种验收配合工作和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报价人应接受发包人代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验,为发包人组织的各项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书面同意,报价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报价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6.开工前报价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情况,若发现技术交底以外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发包人及监理,不得擅自施工。

7.报价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

******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形,需要报价人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理的,报价人必须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报价人、监理的管理与安排,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公司或拟派人员的资质证明。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4年12616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游客”-点击“浏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616时

2、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五楼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其他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但报价明细表存在明显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但根据第(5)条款调整后的总价如果超过报价一览表总价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调高后的总价,高出部分的价格供应商按优惠条件给予采购人;如果调整后的总价比响应函总价低的,采购人接受调整总价。

十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

联系人:付佳卉、黄宏伟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571-******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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