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苹果项目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第四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苹果项目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第四次)(项目编号:JXPOST-PH2024-004)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苹果项目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第四次)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为完善寄递业务发展需要,采购内容为在指定区域的苹果电子产品邮件进出口处理的作业外包。
(1)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3个品类,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249.34万元(含税)。
标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靠档报价(含税) | 单价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价(万元) |
标包1 | 平湖市分公司苹果项目内部处理业务外包 | 1.内部处理(卸车、分拣、收寄、集包、封发发运、装车); 2. 苹果电子产品邮件全流程邮件处理(邮件揽收、收寄、装卸搬运、分拣封发、集包、发运、数据发送、发验处理等处理环节),具体流程见附件1; 3.总包平衡合拢和发验:班次结束时,根据当班出口邮件总数,生成总包平衡合拢表; 4.全年日均处理出口邮件约0.185万件,作业时间:9:30-21:30,旺季期间至作业结束; 5.出口苹果邮件均需要现场集包,最大邮袋(100cm*140cm),装袋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 6.出口封发格口12-20个,封发格口按上级公司要求将随时变动; 7.装卸人员负责所有邮车邮件装卸、路向邮件分拣工作; 8. 操作人员正规受训,尤其是空运路向的邮件处理,需保证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交航材料的制作流程; 9.执行单封单交原则,保证邮件的直发直封,避免因操作问题造成的时效延误; 10.场地设备及安保配置:(1)场地需要设备配置(供应商提供):1套全场无死角高清监控设备、1条自动处理皮带机、20个封发格口、15台PDA设备。(2)操作过程全程CCTV监控覆盖:保证主监控摄像头高分辨率,视频清晰。相关监控视频要求存储期限3个月,可支持抽查。(3)安保:操作区域需保证安保要求,出现货量较大或临时的邮件暂存处理情况,需确保安保人员在场支持,保证货物安全。 11.航空、陆运订单的区别标识,需要落实到位,保证经转下游的及时关注、衔接。陆运:总包袋牌栓挂(路向+“贵品”标识); 12.空运:务必保证9:15之前完成南集空运订单的货物装车; 13.陆运:避免邮路混用,需省内网运涉及固定发车邮路,保证相应邮路按既定班次时刻表执行; 14.对于未能及时发运的订单,需在当日及时提报至苹果项目组,必要时需继续升级处理。 | 月日均1000件(含)以内投标最高限价(元/件)/ | 1.8740 | 33.3万件 | 249.34 |
月日均1000(不含)-3000件(含)投标最高限价(元/件) | 1.8164 | 60万件 | ||||
月日均3000件(不含)以上投标最高限价(元/件) | 1.6240 | 48万件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取数路径:苹果项目内部处理取数路径:新一代——监控统计——订单综合统计——客户量收分析报表,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2)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投标人因项目实施所需配置的设备物资费用。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3)*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降”原则,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增值税税率6%若投标人享有当地政府部门税收减免政策的,须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减免政策材料复印件的,视为未响应,将导致废标。
(4)投标人资源配置:办公及生产场地,车辆停放的场地(投标人投标过程中需自行沟通场地使用等问题,与招标人无关)、生产用水电等除招标人资源配置外全部费用。
(5)招标人资源配置:派遣现场驻点管理人员。
(6)结算方式(苹果电子产品项目内部处理靠档结算):例2025年1月份月日均处理量0.2万件,则当月苹果项目内部处理外包费用计算方式=0.2万件*a元/件*31天,a为月日均处理量1000件-3000件(含)对应合同单价。
(7)服务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由招标人使用部门经评估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届时重新签订合同。
(8)项目地点:平湖新群路2099号苹果电子产品处理仓(项目场地非招标人提供(场地由上海邮政提供),投标人投标过程中需自行沟通场地使用等问题,与招标人无关)。
(9)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在报名后五天内参加现场踏勘,踏勘地点平湖新群路2099号苹果电子产品处理仓,踏勘前请联系屠先生(电话:******1138)。
******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苹果项目内部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形式进行采购。
六、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庞佳玥
电话:****** 电子邮件:******
七、公示期
2024年09月19日起至2024年09月21日止。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