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电器、设备及户内安装维修服务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总金额为2000万元,共入围2家单位,每家入围单位相应的服务总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电器、设备及户内安装维修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划分:1个。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2年或结算金额达到每家入围单位相应的服务总金额,以先到的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 “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月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联系人:李天宇、唐涛、吴强、陆柯妤、张杰、卢赞、钟波达、张珠芳
电话:0574-******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