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有限公司福州市樟岚北片区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福州市樟岚北片区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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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 邮箱:******
(5)建设规模:项目共含上董一路和上董二路两条道路,两条道路总长度1199.3m,上董一路为东西走向,上董二路为西南走向。上董一路为城市支路,设计长约650.6米、宽22米,设计车速30km/h;上董二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长约548.7米、宽34米,设计车速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以及交通设施等工程。
验收工作内容:通过对本工程沿线自然环境、生态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及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定性或定量地对工程在设计、施工、营运中的各种行为对沿线自然、生态及声环境质量所造成影响的范围与程度进行描述和评价,分析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征求沿线公众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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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