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2209-330211-04-01-694858文件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活性炭塔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性炭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90684万元。建设规模: 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0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5523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7591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79320平方米。建设地点:******街道,东至逸夫路,北至中官西路,南至同益路,西至庄市大道。
2.2招标范围:活性炭塔一批(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五章“一、招标货物清单”)。
招标控制价:******元(含税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不含增值税):******元。
2.3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标段所属总承包单位:一标段为******有限公司,二标段为******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与两个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签订供货合同。
2.4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满足土建工程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合格,并配合招标单位争创“钱江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2.6标段:本项目标段为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环节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2.2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 9:00起至2024年9月19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15时00分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4011/)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299号、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20楼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 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名汇东方19楼1920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
电子邮件: ******
联 系 人: 邱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