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5年度微型工程类项目入围招标进行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gfh2024-003c;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微型工程类项目入围招标;
入围单位数量:建筑类工程入围5家;文物保护工程入围3家;
承接范围: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或预算价)5万元(含)以上60万元以下微型工程项目;
入围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三、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建筑类工程入围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文物保护工程入围单位须具备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形式
1、获取期限: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24时止(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者的质疑。
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进入“政府采购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七、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3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四楼开标厅。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四楼开标厅。
九、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联系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
******街道大成路2号城市文化中心
******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4-******、******
代理单位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1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