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学院海曙校区南宿6#、7#学生公寓装修项目已由******教育局以甬教计【2025】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学院,招标人为******学院,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学院海曙南校区东侧。
服务期限:******学院海曙校区南宿6#、7#学生公寓装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招标范围:******学院海曙校区南宿6#、7#学生公寓装修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配合审计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工作。
建安工程费(暂定监理合同签约酬金的计费额):约2086万元。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报名函、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在******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1019室) 购买招标文件(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子邮件发送),请将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的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邮件(******)至我司,并拨打电话(0574-******)确认),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非现场购买标书的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银行鄞州分行
******有限公司
账号:******9425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9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02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以下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鄞州分行
******有限公司
账号:******9425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学院
******学院路899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系人:朱张杰、欧旭峰、乐露蓉、王璐挺
电话:057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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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函.docx (1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