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轨道交通3号线明楼站地块项目酒店设备及小家电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供应商将根据采购人提供资料和要求按计划完成本项目送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货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15.859万元,高于以上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交货期、质量要求、售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3 其他要求:
2.3.1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2.3.2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一名,无资格要求。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在项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有限公司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徐芃芃、董顺杰
电 话:******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供应商将根据采购人提供资料和要求按计划完成本项目送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货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15.859万元,高于以上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交货期、质量要求、售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3 其他要求:
2.3.1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2.3.2 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一名,无资格要求。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在项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系统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有限公司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徐芃芃、董顺杰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