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象山半边山清风廉路改造提升项目(标识标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XDZB-2024-220
1.2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半边山旅游度假区内。
1.3招标范围:象山半边山清风廉路改造提升,包括标识牌供货、安装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1.4招标控制价:440777元(含税)。
1.5交货期: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并报招标人验收合格。
1.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电子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昌国大桥村南门新区5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4-******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郑梦燕、许常汇
电话:0574-******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