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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3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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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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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拟在兴宁院区综合科研大楼二层建设1间DSA机房及其配套用房,并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用于开展心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等患者的介入手术,DSA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50kV,最大管电流为1300mA。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辐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的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电离辐射主要为X射线产生的辐射污染,减少影响的途径主要为:减少照射时间、远离射线源及必要的屏蔽。分区管理,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范围,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标准的要求,落实DSA机房的屏蔽防护设计、机房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使用长度要求和辐射安全设施。本项目DSA机房屏蔽设计四侧墙体采用轻钢龙骨隔墙+3.0mm铅板夹层进行屏蔽,顶棚采用150mm混凝土+3mm铅板进行屏蔽,地坪采用150mm混凝土+30mm硫酸钡涂料进行屏蔽,各防护门均采用内衬3.0mm铅板的铅防护门,观察窗为3.0mmPb的铅玻璃,其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及公众进行了必要的防护,减少不必要的照射,根据理论估算分析结果,本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能够符合辐射防护要求。二、三废治理本项目无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仅有少量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产生,通过排风管道引至机房东侧排风井,于综合科研楼楼顶排放,保证机房内有良好的通风。

公告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服务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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