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腹腔镜手术器械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腹腔镜手术器械
预算金额(元):760000
数量: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腹腔镜手术器械主要包括腹腔镜镜头、分离钳、无损伤钳、气腹针、大抓钳、腔镜下所应用的电凝钩、双极电凝、超声刀以及一次性切割闭合器等,适用于腹腔镜手术中的检查、诊断及治疗。
四、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STORZ | 德国 |
2 | WOLF | 德国 |
3 | 史迪马 | 德国 |
五、申请理由:腹腔镜手术器械主要包括腹腔镜镜头、分离钳、无损伤钳、气腹针、大抓钳、腔镜下所应用的电凝钩、双极电凝、超声刀以及一次性切割闭合器等,适用于腹腔镜手术中的检查、诊断及治疗。
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手术器械无论在材料、材质使用,制造工艺,精度控制,性能稳定性及安全可靠性等方面与进口产品相比较均存在有一定的差距,达不到手术的精密要求,不能满足我院在腹腔镜手术的需求。进口产品能够满足手术对器械的高精度、高稳定性要求,能提高医疗诊治水平,降低手术风险,满足我院手术工作的需求,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六、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周忠慈 | 高工 | ******医院 |
余华良 | 高工 | 宁波市鄞州二院 |
茅开浪 | 高工 | ******医院 |
孙陈磊 | 高工 | ******医院 |
张琰茹 | 专职律师 | ******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符合政府 采购进口设备的认定条件,且未列入商务部限制进口设备目录,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医院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城东路80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办公室
监管部门电话:0574-******
传真:/
地址: 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附件信息:
进口专家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