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沧州生活垃圾应急暂存及飞灰填埋项目电子汽车衡系统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有限公司沧州生活垃圾应急暂存及飞灰填埋项目电子汽车衡系统采购(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采购沧州生活垃圾应急暂存及飞灰填埋项目电子汽车衡系统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到现场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沧州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屏)。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三个有类似技术性能电子汽车衡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用户名称、规格型号、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 到 2024年09月23日23时59分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1503室 | |
联系人:刘思琦 | |
电话:****** | |
邮箱:****** |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9-23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4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