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曙光路、复兴路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创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元,工程概算 / 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30218元,建设规模: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曙光路、复兴路。建设地点: 位于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铺装、栏杆安装、景观小品布置、景墙砌筑、宣传栏、绿化工程等。(详见本次施工图纸及清单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30218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70 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web/home)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7时 。
4.4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1日 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 ()。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内
联系人: 陈书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西谷路92-2号
联系人: 仇敏娜、叶群 电话:0574-****** 、******
监管部门:******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