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宁海县西店新城启动区开发道路一期工程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海县西店新城启动区开发道路一期工程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 宁波市宁海县西店,宁海县西店新城启动区开发道路一期工程包含纬一路、规划支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工程。规划支路西起甬临线,东至经一路,道路性质为支路,道路全长约 300m,实施宽度为 24m,设计速度 30km/h;纬二路西起甬临线,东至经一路,道路性质为主干路,道路全长约 300m,实施宽度为 32m,设计速度 50km/h;经一路南起纬四路,北至纬一路。道路性质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 1.7km,实施宽度约 28m,设计速度 40km/h。道路沿线经过的横向道路或河道由南至北依次为:纬四路、纬三路、东周溪排涝河道、纬二路、规划支路、纬一路。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同种材料,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1 通用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4******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5、资质证明:企业应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相关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4.2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将标书款汇 200 ******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 ,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投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帐 号: ************3587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招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标组织方:******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编:315300 联系人:程春光电话:0574-******邮箱:******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马晓鹏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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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海县西店新城启动区开发道路一期工程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 宁波市宁海县西店,宁海县西店新城启动区开发道路一期工程包含纬一路、规划支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工程。规划支路西起甬临线,东至经一路,道路性质为支路,道路全长约 300m,实施宽度为 24m,设计速度 30km/h;纬二路西起甬临线,东至经一路,道路性质为主干路,道路全长约 300m,实施宽度为 32m,设计速度 50km/h;经一路南起纬四路,北至纬一路。道路性质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 1.7km,实施宽度约 28m,设计速度 40km/h。道路沿线经过的横向道路或河道由南至北依次为:纬四路、纬三路、东周溪排涝河道、纬二路、规划支路、纬一路。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同种材料,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1 通用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4******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5、资质证明:企业应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相关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4.2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将标书款汇 200 ******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 ,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投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帐 号: ************3587注意:投标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投标人需上传本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成功或邀请之后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招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标组织方:******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编:315300 联系人:程春光电话:0574-******邮箱:******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马晓鹏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