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①本项目含高速主线和地面路改造两部分。高速路线起点接宁波绕城高速好思房枢纽(已预留舟山方向接出)起点桩号YK0+000(ZK0+000),路线向东北沿通途路布线,于两侧设置分幅高架桥,在海天路、通途路路口设置出入口与好思房枢纽形成组合互通,于王家溪口村北侧交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设置戚家山枢纽加出入口互通,落地接骆霞线,随后路线跨管廊后下穿杭甬复线三期工程收费站,路线终点接金塘海底隧道线位,终点桩号YK9+009.433(ZK9+125.514)。路线全长9.126km(以左线计)。主线设桥梁8308.350m /1座(左右线平均计,含互通区主线桥梁),设置2处互通立交,为好思房枢纽、戚家山枢纽,好思房枢纽设置出入口匝道落地,戚家山枢纽与杭甬高速复线三期连接后落地。沿线设置较为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全线设匝道收费站1处。同步还建高架桥下地面道路长约7.6公里,起点位于好思房枢纽位置衔接绕城高速地面路断面,起点桩号 DK0+000,沿既有走向与高速桥梁平行布置,沿途与陈山西路、陈山东路、海天路、泰山西路、黄山西路平面交叉,终点位于王家溪口村北侧,既有桥梁利用或拼宽约372米/9座,新建桥梁191米/7座;设灯控平面交叉9处,右进右出平面交叉16处。
②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8个月,总投资约49亿元,建安费约30.3亿元。其中高速段总造价约43.6亿元,建安费26.4亿元;地面路还建总造价约5.4亿元,建安费3.9亿元。
2、招标范围: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一)除已完成招标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及土地勘测定界服务外,本项目后续所有需进行公开招标事项的招标代理服务;(二)与招标相关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审定、备案等服务。主要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建、路面、机电、交安等工程类招标;2.工程保险、施工监理、跟踪审计咨询服务、竣交工质量检测、桥梁桩基检测等服务类招标;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以及代理部门为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及备案等所开展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等相关工作。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完成所有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且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并确认完成后止。
4、服务要求: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
5、最高限价: 283.52 万元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含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须体现评审因素。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甲级),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9 日 9:00至2024年 9 月 13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4 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 9 月 18 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如初次投标,详见(******/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联系人:水老师
******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亦蕾、丁雅文、杨诗雨、李丹亚
联系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