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坪片区与桃源片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勘察设计)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编号:A************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6.工程进度安排”修改为:设计总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勘察工期满足设计需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