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29235.06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新建规划占地面积约71.25亩,拟新建水产品加工存储中心1、水产品加工存储中心2、水产品加工存储中心3、农产品加工存储中心1、农产品加工存储中心2、农产品加工存储中心3,配套2#冷库,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约55000.34平方米。本项目不涉及冷冻鱼糜生产线。,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盘基塘。 招标范围:2#冷库、水产品加工存储中心1、水产品加工存储中心2、水产品加工存储中心3、农产品加工存储中心1、农产品加工存储中心2、3及污水处理池配套用房和压滤机房(不含污水处理设备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冷库制冷工艺系统、冷库保温系******消防、绿化、停车位等相关总图设计。设计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施工图******消防审查等)、设计咨询服务(如电梯、幕墙等二次深化设计文件复核等)、根据招标人需求配合完成方案论证比选及相关工作、按要求配合完成报建全流程手续、施工阶段技术配合、材料样板的提供和确认、设计变更、在各阶段根据招标人需求派专人到场配合相关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具备[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库工程)专业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2)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就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2602室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赵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办公室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