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净化水厂“双膜”扩建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岚山净化水厂“双膜”扩建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③④资质,或由②③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②③④资质具体如下:
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综合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3.2.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cma认证)。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如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叶滨、许卫东
电 话:******、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素波
联系方式:0574-******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岚山净化水厂“双膜”扩建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标段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一 | 本工程的各项试验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钢筋、钢型材、混凝土、水泥、预拌砂浆、砂石料、防水卷材等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的检测和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现场检测,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质监站相关备案手续,避免延误检测工作进度) | 48015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备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③④资质,或由②③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②③④资质具体如下:
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测综合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④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机构资质】。
3.2.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cma认证)。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4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如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叶滨、许卫东
电 话:******、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素波
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