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委托,对2024年度小型机和存储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是限额标准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小型机和存储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gzb2024-426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
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者的质疑。
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24时止。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七、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进入“政府采购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05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05日09:00时在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真:0574-******-81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弘凯、李佩岭、刘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小型机和存储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gzb2024-42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2024年度小型机和存储等设备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76万元 |
1、符合以下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
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者的质疑。
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24时止。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七、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进入“政府采购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05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05日09:00时在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真:0574-******-81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弘凯、李佩岭、刘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