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对[350201]HC[TP]******、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三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HC[TP]******
项目名称: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园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其他服务 | 绿化养护费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谈判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服务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服务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附件1。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据《财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谈判响应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附件2)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谈判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5.若谈判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需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19 至 2024-09-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9-27 09:15: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9-27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谈判响应供应商可到谈判现场,也可不到谈判现场,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决定。
2.谈判响应供应商若现场******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1(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凤、郭秋霞
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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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