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设备维护升级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JX******C
项目名称:******公安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设备维护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5000
最高限价(元):435000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435000
简要规格描述: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设备维护升级,主要包括手机取证、介质取证、网镜勘验等软件的功能升级、质保等内容。具体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软件功能升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造成的投标无效等任何不利后果及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宁海县金水东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鹏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超行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852号(公交会展中心站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欢永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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